當前位置:首页 > 趣味生活

和養父母關系破裂怎麼辦

Q1:養女長大脫離養父母關系後又找養父母要戶口該怎麼辦

是誰要求脫離養父母關系?養女不能自己單方面要求脫離關系,養父母不同意的無效。 養父母可以去當地法院起訴養女,要求支付養父母的每月贍養費。

Q2:養父母怎麼解除收養關系?

養父母怎麼解除收養關系: (一)受理部門:縣(市)民政局。 (二)部門職責:實施本市轄區內的收養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依法處理違法的收養行為,宣傳收養法律,倡導合法 的收養行為。

(三)辦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四)登記條件: 1、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收養人、送養人雙方能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 3、養父母與成年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4、被收養人10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5、收養關系當事人必須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五)當事人應提交的登記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薄; 3、收養登記證; 4、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 (六)登記程式:填表申請——遞交證件、證明——收回《收養登記證》——審查審批——頒發《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七)辦事時限和辦事結果: 1、符合解除收養登記條件的,從受理次日起30日內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登記發證; 2、經審查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從受理次日起20日內將有關材料退還當事人,並書面告知理由。

(八)收費標准及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收養登記收費的通知》價費字[1992]349號。解除收養關系登記費 100元。 (九)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十)投訴監督:收養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行政行為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可向縣人民政府投訴、舉報。也可向地區民政局投訴、舉報。

Q3: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該怎麼辦?

問題:1986年8月,經民政部門同意,我收養了福利院一位6歲多的男孩孟琦,十幾年來,我辛辛苦苦將他拉扯大,供他上國小、國中、高中,最後讀了中專。中專畢業後,他工作上不思進取,貪圖享樂,經常被領導批評,在家吃飯不交生活費,反而向我要錢,不給就打我、罵我。前不久,還把我的手打成骨折,我現在對他失去信心。請問題:我可以請求解除收養關系嗎?我能否要求他補償我十多年的撫養教育費?

你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收養關系,並可要求成年的孟琦補償你在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收養法》第27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30條第1款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由此可見,收養關系解除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並非隨之解除,經養父母養大的成年養子女,對養父母仍負有一定的法定的義務。你可以依上述第27條、30條之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解除你們間的收養關系,並判令養子孟琦補償你收養期間所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Q4:養父母要與我斷絕關系我該怎麼辦

父母是你最親最愛的人 你怎麼可以和父母之間斷絕關系

猜你喜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