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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转租要经过房东吗

Q1:转租房子房东有权利收回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掉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Q2:转租房子房东有权利收回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很显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只是承租人给转承租人造成的损失,转承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讨。 由此可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原租赁合同有效,不过此时房东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收回房屋;或者房东追认或默许转租行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这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

Q3:将房子转租出去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吗?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那么出租人不能以承租人转租为由解除合同。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不许转租,承租人转租别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若租赁合同未就转租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的转租行为仍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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