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離婚後復婚算哪天結婚
這個 根據自己的情況什麼時候都可以的只要高興幸福 那些都是次要的
Q2:離婚後再復婚算是二婚嗎?
復婚與再婚之間其實是不一樣的,其中最明顯的是,復婚是曾有過婚姻關係的兩人再次辦理結婚登記,此時的對象是固定的,如果與不同於上次的結婚對象結婚的則屬於再婚。離婚後復婚是算二婚的。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
Q3:離婚後復婚財產怎麼算?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只要是在結婚證登記日之前的財產,無論是初婚登記,還是復婚登記,都屬於婚前財產。而離婚後所分得的財產,即使是復婚,也屬於個人財產。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一下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Q4:請問離婚後再復婚?
直接去辦理結婚登記就可以,離婚證上繳。
Q5:離婚後多久能復婚
這個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好,第二天就可以復婚的。應該說二婚的
Q6:離婚後再復婚要交錢嗎,離婚後能否馬上再復婚
我哥已經離婚,但又同其前妻訂了協議:在一起同居生活,收入共有,財產共有,我哥死亡後,財產由其子繼承(我哥同其前妻所生)。不久我哥又被其前妻所殺,後又死亡,請問:其前妻是否有繼承權,該協議是否有效,是否可作為我哥的遺矚。我還有一位76歲的母親,如果該協議成立的話,我母親是否會沒有繼承權。請各位高手幫幫我,十分感謝!!!!!我哥離婚後,沒有復婚,也沒有再婚。
Q7:離婚後再復婚在法律上叫二婚嗎
二婚只是通俗的說法,法律上並沒有這個概念。如果你只是想知道這是不是二婚的話,那從道理上講,是復婚,復婚不算是二婚。
Q8:之前離婚後又復婚了,這算二婚嗎
呵呵,二婚不是法律術語啊,法律術語有:結婚、離婚、復婚、再婚。你所說的“二婚”是否指“再婚”?你離婚後又跟原配偶結婚,屬復婚,不是再婚。
Q9:離婚後再外地復婚可以嗎?
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 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如果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