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增值税和所得税區別
增值税與所得税是兩種不同的税種,他們的徵税對象是不同的,不存在你所説的“重複”問題。
1。關於所得税。所得税是對納税義務人的應税所得進行徵税。應税所得等於收入減去費用,在一般意義上與利潤概念相同,因此,所得(盈利)越多,交納的税金就越多;沒有所得(盈利),也就是虧損,就無需交納税金。當然出於税法的規定,而使應税所得和利潤在事實上確實存在着一定的甚至是相當的數量差別,但對所得税而言,在原理上仍然屬於對利潤額的課税。
2。對於增值税來説,這一税種屬於流轉税的範疇。流轉税是對納税義務人的銷售額、營業額等交易額進行徵税。比如,工商税、產品税等就是典型的流轉税。它與所得税不同,無論是否取得所得(盈利),只要收到收入,均要交納税金,盈與虧都是一樣的。
由於傳統的流轉税是對交易過程中的交易額進行徵税,導致了生產環節不同的兩個同一種產品之間的税負存在不同,且存在重複徵税的問題。比如,有產品A,從原料起需要經過三道生產工序才能生產出最終的產品,原料價值100元,每一道生產工序假設均增值50元,那麼,產品A的最終銷售價值應當=100+50+50+50=250元。假設流轉税税率為10%,那麼,在以下四種情況下,應當交納的税款就為:
1)如果三道工序由同一廠家完成的話,那麼,應交的税金=250*10%=25元;
2)如果第一道工序由一家廠家完成,後兩道工序由另一家廠家完成的話,那麼,前一個廠家應交的税金=(100+50)*10%=15元,後一個廠家應交的税金=250*10%=25元,則產品A整個生產過程中應交的税金=15+25=40元,比第一種情況多交了15元(40-25);
3)如果前兩道工序由一家廠家完成,最後一道工序由另一家廠家完成的話,那麼,前一個廠家應交的税金=(100+50+50)*10%=20元,後一個廠家應交的税金=250*10%=25元,則產品A整個生產過程中應交的税金=20+25=45元,比第一種情況多交了20元(45-25);
4)如果三道工序分別由三個廠家完成的話,那麼,他們分別應當交納的税款為:(100+50)*10%=15元、(100+50+50)*10%=20元、(100+50+50+50)*10%=25元,則產品A整個生產過程中應交的税金=15+20+25=60元,比第一種情況多交了35元(60-25)。
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同樣的一個產品A,由於生產過程的社會分工的不同方式,導致了應交税金的不同,最大與最小之間整整相差了35元,佔最小税金的140%(35/25),這就是税收的重複徵税。而且隨着社會分工的細化,重複徵税的問題越發的嚴重。這樣,傳統的流轉税對於社會分工的細化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而且流轉税具有完全轉嫁的特性,導致了最終由消費者承擔重複徵收的税款的現象,這對消費者來説是不合理的。因此,為了消除這種重複徵税的現象,將傳統的對交易額的課税改變為對增值額的課税,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於是出現了增值税這一税種。對上述例子來説,無論出現何種社會分工,產品A的整個生產過程中的税收都等於25元,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試着自行計算一下。
但是,對於增值税而言,其仍然是對交易額的徵税,例子中的25元税款實際上就是產品A的最終銷售額250乘以税率10%計算而來的,只是對中間的生產環節來説,只是“補交”尚未交納的“已增值部分”應交納的税款而已。所以,增值税仍然是對流轉過程中的交易額的徵收,仍然屬於流轉税的範疇。
因此,增值税是對流轉額的課税,而所得税是對所得額的課税,他們的課税對象是不同的,對經濟的税收調節作用也是不同的,是兩大不同的税種,不存在“重複課税”的問題。相反的,增值税的出現正是為了消除“重複課税”問題。
對於你的補充問題,相信上面的回答應該對你會有所幫助的,即:增值税與所得税是兩種完全不同税種,相互之間肯定不存在重複徵税的問題,對於私人加油站也是如此。
退一步來説,如果真的存在重複徵税並且税負過重的話,那麼實務界和理論界早就會有類似的疑問甚至批評了。再者説,國家税收是以法律形式強制徵收的,即使存在所謂的“重複徵税”,納税人也必須照章納税,這對所有的納税人是公平的。實際上,只要納税人的税負在其可承受範圍之內,從交税的實質上説,就根本不存在“重複納税”的問題。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好比勞動者既要領取工資,又要領取獎金等等,不管叫什麼名稱,對勞動者而言都是勞動報酬,沒有實質上的區別。
所以,放心吧,可以肯定地負責任地告訴你,這兩種税收不存在“重複課税”問題,對於全體納税人而言都是一樣的。
胡亂猜測一下,可能是不是你覺得税負超過了你的預期值,才會有此疑問的吧。如果是的話,那就需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進行一些税收籌劃(注意,税收籌劃不是要你去“偷逃漏税”!),懷疑“重複課税”無助於這些問題的解決。
Q2:增值税與企業所得税的區別
增值税:買進10元的材料,經加工後賣15元,5元增值了,這5元要交税。開票方式:買進的時候供方應開給你10元的增值税發票,你賣出後應開給買方15元的增值税發票,在賬目上顯示5元增值了;税率一般17%,不同行業有所不同。
所得税:還是用上面的例子,買進10元的材料,經加工後賣15元,但是增值的5元裏你不一定有利潤因為還有管理費用,當你的管理費用低於5元時才會產生利潤,這部分利潤按規定要交税,一般33%,不同行業有所不同。[email protected]
Q3:增值税與所得税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應税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税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税。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時期對個人應納税收入的定義和徵收的百分比不盡相同,有時還分稿費收入、工資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cai)票中獎)等等情況分別納税。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徵收的一類税收。
2、特點不同
所得税納税人和實際負擔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調節納税人的收入。特別是在採用累進税率的情況下,所得税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較明顯的作用。對企業徵收所得税,還可以發揮貫徹國家特定政策,調節經濟的槓桿作用。

增值税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中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税款抵扣的辦法。
3、優點不同
所得課税具有税基廣泛,税率累進的税制特徵,加上對各種寬免(寬指税基寬與容,免指税基範圍的免除)與扣除項目的設置,可以有效的促進橫向公平與縱向公平。
增值税有利於國家普遍、及時、穩定地取得財政收入。
百度百科-增值税
百度百科-所得税
Q4:所得税,營業税,增值税有什麼區別
太複雜説就沒意思了,不如你自己看書還省事,只能簡單的説下3者區別。
1.所得税主要是兩種,一種是企業所得税,一種是個人所得税;顧名思義,就是對企業或者個人的所得進行徵税,所謂所得,一般是指扣除了必要的成本和費用的所得。
2.營業税,簡單的説,主要是對服務業進行徵税,一般以營業額為徵税基數,也就是説你的營業額是多少,我根據你的營業額多少來徵收你的税;這一點很象增值税,但要注意,和增值税之間不同的是,對勞務(不包括修理修配)進行徵税
3.增值税,簡單多了,就是買貨和賣貨,就要交增值税(但修理和修配業務是交增值税的)
這3大税種是我國的主力税種,説概念上的區別也就上面的區別了,在中國,如果想做生意,或者學財務的話,最好是自己買書瞭解一下這3種税到底有什麼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