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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办理离职手续有什么后果

Q1:不办离职手续有什么后果

你最好正常办理手续,如果因为工作的问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你是要赔偿的,另外你不去办理离职手续,没有开离职证明,将来你去一下一家单位的时候,下一家单位也是要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的,

Q2:一个正式员工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了有什么后果

其他倒是没什么影响。最多你档案进而保险转移的时候会卡你那么一下。(就是拖得不给你痛快办理)可是如果在你的档案里填了这么一条“由于你无故旷工,并且不接受处罚,公司辞退了你”,那么你以后会很受影响,但是,有个问题是,如果是你辞职就没有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你就有失业金,差别就在于你工作的公司是什么性质,以及领导的性格了。建议你不要因小失大。领导都好面子,惹怒他们的结果就是你没有好结果。

Q3: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有什么后果

先看看你签合同的时候是不是 培训了 如果培训了就看{第22条}可能需要违约金; 再看看你是不是在试用期{第19条}, 如果试用期 就提前3天申请, 不在试用期提前30天申请{第37条} . 以上全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希望能帮上你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Q4:如果我不办理离职手续而离职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原公司不给你办理退工手续,新公司就无法办理录用手续,当然就无法交纳社保费了。同时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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