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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

Q1:我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了.我该怎么要求赔偿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Q2:工伤认定书的工种与伤残鉴定赔偿金额有关系吗

工伤认定书的工种,和你伤残鉴定等级,赔偿的数额,没有关系。

Q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下一步做伤残鉴定,然后去工伤管理部门办理待遇领取。

Q4:工伤认定书下来,公司不给予赔偿怎么办

治疗费用应该工伤保险报销,如果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是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应该按月支付

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Q5:有工伤认定书和8级伤残鉴定结论书,起诉应赔偿多少钱

既然有工伤认定书和8级伤残鉴定书

到人社局申请领取工伤待遇费用就可以

你起诉什么啊

如果不给钱,你起诉人社局不作为,属于行政诉讼,

工伤待遇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Q6: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可以要求赔偿吗

1、一般来说,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是没有办法走工伤赔偿的。

2、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Q7:工伤认定书下达后,该怎么找单位赔偿??

你应该是九级伤残可赔一万元,你可以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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