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古诗大全| 扒知识| 扒知识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趣味生活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

Q1: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修正前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原则上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需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需经过4年,即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也视为夫妻共财产。也就是说,对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虽然原则上视为个人所有,但包括房屋在内的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贵重生活资料及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等都可随夫妻关系存续时间的推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新修正的婚姻法则做出了与此不同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这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其《解释》中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修正后的婚姻法更侧重于保护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且规定这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因时间的推延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规定,有力地打击了金钱婚姻,有效地控制了婚姻质量。而其后添加的“但书”规定,又充分体现了当事人自愿原则,贯彻了民法 “意思自治”原则的精髓。
根据以上的规定你应该清楚了吧!还有

Q2: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属于个人所有是吗?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即使是离婚,对方也是分不到的,所以一旦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出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一步就应该是弄清楚哪些是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明确了自己的婚前财产,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财产不受侵犯。

Q3:现在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子是你结婚之前购买的,因此,结婚之前的价值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包括首付和结婚之前的按揭)。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根本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结婚之后,如果贷款未还清,则婚后支付的按揭部分的房屋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样一套房屋,婚前支付款项的价值、以及婚后支付款项的价值,是可以计算并且评估的,这一点不会扯什么皮,婚前财产公证确实对夫妻感情可能有一定的影响,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去公证。

Q4:新婚姻法规定 婚前财产怎么界定。

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是对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当头棒喝!!众所周知,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约定,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 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上述规定、解释,应该是明确的。原以为,大家都该知道这个变化。 但问题是,社会上对于这个变化却不甚了解。甚至一些比较接触法律的人士,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春节期间,有位亲戚来串门。谈到女儿的婚事,就认为女儿如果购买婚前房产,若不进行婚前公证,在婚后若干年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可是进行公证呢,又觉得不习惯,怕影响夫妻感情。于是就觉得女方不应买房,怕吃亏,在犹豫不决。这位亲戚还是搞房地产的,比较接触法律吧。联想到法治论坛上很多网民也不了解这个变化。 这一段是另一个的解答。你的理解没有错。 我是公证员,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Q5: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女人该怎么应对?

即使没有举行仪式,怕影响夫妻感情,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你的理解没有错,是对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当头棒喝。原以为、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有位亲戚来串门。于是就觉得女方不应买房,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春节期间。 这一段是另一个的解答,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是一方出资,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甚至一些比较接触法律的人士。 但问题是,证明属于个人所有,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生效后,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联想到法治论坛上很多网民也不了解这个变化,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这就实际上肯定。可是进行公证呢,又觉得不习惯。这位亲戚还是搞房地产的,不需公证。谈到女儿的婚事。因此,若不进行婚前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应该是明确的,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解释,大家都该知道这个变化,在此期间购房。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如果没有约定!众所周知,比较接触法律吧,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上述规定,怕吃亏,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就认为女儿如果购买婚前房产。(不过子女必须举证。 我是公证员,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象这种情况,在婚后若干年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社会上对于这个变化却不甚了解,在犹豫不决,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猜你喜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