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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Q1:买房交的定金如果不买了定金能退吗

买房交定金,不买房属单方面违约,定金不退还。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买房时签的协议如果写明交的预付款为“定金”,开发商有权利拒绝退还。

扩展资料:

定金主要分以下几个种类:

一、立约定金

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有时候这个过程比较短,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中。

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

二、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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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在开发商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定金能退吗?

您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是“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的不同概念。

定金不能退,相应的你所定的房源在协议规定期限内被你锁定,卖方不能再对外出售。

订金相当于诚意金,只是代表您有诚意购买这套房源,是可以退的。相对应您所诚意的房源是不被锁定的,卖家可以随时对他人进行出售。一般商品房项目开盘前经常会通过交诚意金来进行意向客户筛选,以达到开盘前摸底,对开盘房源推售和定价进行指导。

针对您的这个问题,首先您看一下您的收据上是写“定金”还是“订金”。

如果您收据写的是定金,那意味着是不能退的。同样在您与卖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上最后签约期限内,卖方不能将改房源出售给其他人。如果约定期限内卖方将该房源出售给其他人,是卖方违约,您可以叫卖方双倍定金赔偿。如果约定期限内您没去交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您违约,卖方有权没收您的定金并将该房源重新销售。

如果您收据写的是订金,您完全可以叫卖方退钱。

具体操作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Q3: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这个要看你买的是二手房还是开发商手里的新房了。别纠结哪个定字了,开发商没那么傻,一般缴纳定金的时候会跟开发商签订一个定购协议(俗称定单),上面会有很多条款,比如会约定首付及签约时间,违约责任等,但是一般买房子的人都不会去仔细看。理论上来讲只要你签定了定购协议,定金都是不退的,不过也有例外。这个要看开发商了,有时候小一点的开发商跟里面人好好商量一下一般是可以退的。规模越大的一般来讲退款也就越麻烦。

以前经历过一些退款的,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比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确实没有实力再来购买房子的,把情况和一些证明如实反馈给开发商,一般来讲退的希望还是很大的。还有就是看一下当时买房时定单有没有填写疏漏的地方,这种情况很少见,万一有也可以利用。

最后跟你说一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关系,有过有在住建系统、国土系统、消防系统的亲戚朋友,这就是一句话的事儿!真不是个事儿!最后祝您生活愉快,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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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不想买房了,购房时交的定金能退回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订金可以退 定金不好退找房管所熟人一定能退一毛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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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买房付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那你必须找出开发商违约的地方,找出就可以要求退,找不出就只要找他们协商了,协商不好就很难退了。WWW.&BaZHisHI.Com

Q6:买房,交了定金后各种原因不想买了,定金能不能退

能否退还需要根据一下情况:

1、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扩展资料:

案例分析:

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却无法办理按揭

2017年4月15日,谈某与B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约定由谈某、杨某认购B公司的一套房子,二人于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5万元。因B公司告知谈某、杨某无法办理银行按揭,二人不同意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B公司拒绝退还定金5万元,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谈某、杨某称,B公司售楼员进行了隐瞒事实的虚假陈述,导致其提供的材料不能通过银行审核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法院判决

未提醒按揭条件,退回定金5万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解除《房屋认购协议书》,B公司退回定金5万元给谈某、杨某。

该案争议焦点是B公司是否有权没收谈某、杨某的定金,该案承办法官介绍,B公司的销售代表尽管有向谈某、杨某提供置业计划书写明购置约定的房屋需每月供款5300元,但认购协议书中确定的买受人之一杨某1998年出生,是在校学生,无收入流水,根本不可能具备按揭贷款的条件。

从买卖双方的谈话录音看,B公司销售代表并未提及曾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告知过杨某不具备贷款条件,因此,双方无法签订合同主要是由于销售代表未对房屋按揭贷款条件进行必要提醒造成,故B公司要求没收定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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